居家服務

BA15家務協助

BA15家務協助

詳細介紹
1、 內容包括:依長照需要者是否獨居分為 2 種,以 30 分鐘為 1 支付單位。
    (1)獨居之長照需要者:居家生活空間的清理或洗滌、衣物洗滌及晾曬烘乾(含至自助洗衣店洗衣)、熨燙、衣物簡單縫補等家事服務。
    (2)非獨居之長照需要者:睡眠及主要居家生活空間之清理或洗滌、衣物洗滌及晾曬烘乾(含至自助洗衣店洗衣)、熨 燙、衣物簡單縫補等家事服務。
2、 清理洗滌方式包含吸塵/濕式清洗,沖洗/除塵等,非大掃除。
3、 上述非獨居之長照需要者家務協助須為長照需要者本身所需,若係長照需要者與家人共用之區域,則本項組合之金額僅支付 50%,另外 50%須由長照需要者負擔支付。
4、 本組合所稱之獨居者定義如下:
    (1)長照需要者自己一人居住。
    (2)長照需要者與家人同住,每名家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        A. 年齡未滿 18 歲。
        B. 年齡 18 歲以上未滿 65 歲,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。
        C. 年齡 18 歲以上未滿 65 歲,且長照需要等級為 2 至 8 級。
        D. 年齡 65 歲以上。 E. 50 歲以上經確診之失智症者。
5、 長照需要者使用之臥室及浴室,不論是否與家人共用,均不 屬於共用區域。
6、 同住之長照需要者共同此項照顧組合時,若住同一臥室, 僅擇一長照需要者扣其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及部分負擔,若住不同臥室,則均須扣其照顧及專業服務額度及部分負擔。